來源: 河北分院2021-12-2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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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概述:
11月16日,全國各地上百家經營逍遙鎮胡辣湯的店主被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起訴,協會稱,商家門面的廣告牌子上有“逍遙鎮”三個字,其行為侵犯了協會的商標權。其協會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可以私下調解,如果店主想要繼續使用帶有“胡辣湯”字樣的廣告牌子,需要加入該協會并每年上交1000元會費,或者賠償其3萬到5萬元的侵權費。
二、各方觀點:
@西華縣逍遙鎮胡辣湯協會副會長高鵬:讓他們加入協會收取會費,并不是沖著錢來的。逍遙胡辣湯這個產品,尤其是當下市場競爭這么激烈,如果沒有規范的操作和運行的話,確實對咱們這個逍遙鎮的品牌的損害是比較大的。加入協會的話,首先對于這個技術,不過硬不過關的一些商戶,我們這邊會進行一個免費的重新的培訓,后期一切都是免費的,絕對不是割韭菜。
@店主:自己本身就是逍遙鎮的人,當初開店時也沒有人告訴自己商標侵權,現在他們把“逍遙鎮”的名氣打響了,協會就突然跳出來收錢了,分明就是就是在割韭菜。
@網友:協會想要維權,應當在商戶使用招牌之前就進行說明,現在進行維權,明顯是為了自身協會的權益損傷店主的利益。
二、深度分析:

“逍遙鎮”胡辣湯維權事件危害
首先,“逍遙鎮”胡辣湯維權事件不利于“逍遙鎮”胡辣湯這個品牌的發展,使得其沒有獲得行業互惠互利的發展。一個品牌想要深入人心,尤其是一個餐飲品牌,其在區域內甚至全國的店鋪數量多少是衡量的重要條件之一,很顯然,該協會的做法會挫敗“逍遙鎮”胡辣湯品牌的發展,使得很多商家會談“逍遙鎮”色變,造成不敢掛逍遙鎮的牌子。其次,“逍遙鎮”胡辣湯維權事件本身就存在法律瑕疵。商標法規定了“在先使用權”。即在訴爭商標注冊前,就已經有他人使用的事實存在,在先人持續、善意使用該商標并不侵權。據1999年12月下發的《關于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善意地使用自己的名稱或者地址、善意地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用途、地理來源、種類、價值及提供日期,不屬于商標侵權行為。所以說是否該協會起訴商家的行為符合法理,不知可否。
對策
1.協會要站位準確,站位全國市場,充分尊重經營戶和業內同仁意見,完善出臺技術指導、行業標準、合法經營等標準體系,統一品牌推廣機制,規范市場經營行為,提高培訓服務質量,提升經營戶效益,形成全國各地喜愛,各地商戶認可,多贏、共贏、互贏、長贏局面。”
2.政府也不要直接出面叫停,要維護司法公正。作為正在進行中的商標糾紛案。既然已經起訴到法院,就要相信司法機關會做出公正判決,相信法院的專業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