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吉林分院2021-07-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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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鏈接】
日常生活中經常能看到一些車輛亂停亂放,違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情況。之前遇到這種情況要么就是鎖輪胎,要么就報警由交警處罰并貼告知單。現在,這種交警貼的告知單有了新的形式:新型“臉盆狀”電子告知單!
新型電子告知單專用于整治車輛違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內置的天然橡膠真空吸盤吸力可達到300公斤以上(但不會對車輛造成任何損壞)。若車主將車輛違法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且經交警電話通知后仍未挪動,那么交警就會將違停車輛的車牌、位置、違停時間、照片和視頻等證據上傳至后臺管理系統。依法將“電子告知單”吸附在車輛駕駛位的門上,并登錄后臺管理系統一鍵鎖定。“電子告知單”啟動后,會通過交警聯動的信息共享接口,將違停車輛情況通過短信告知車主,并督促其將車輛駛離現場。違停車主可掃描設備上的二維碼,閱讀相關法律文書,了解被罰原因。按照提示前往消防部門接受相應處理后,方可取下“電子告知單”。
新型“電子告知單”可實時監控違停車輛的運行軌跡,待機時間最長可達2年。若設備遭遇暴力拆卸,內置聲光警示系統會自動發出聲光警告,同時將報警信息同步發送到消防監督員的手機終端,有助于消防部門第一時間知悉情況固定證據,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提出觀點】
“不能總等到大火蔓延,才知道消防通道堵不得”這句幾乎被說爛的話,只要亂象頻發就有被重申的價值。在確保消防通道通暢上,整個社會經不起用生命代價換取“厘米推進”的久耗,需要用善治帶動社會觀念水位的快速提升。
【綜合分析】
新型“臉盆狀”電子告知單是創新執法方式的體現,也是一種善治。
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況時有發生,導致在搶險救火等關鍵時刻,消防車輛無法抵達目的區域。究其原因,一是對于火災存在僥幸心理,認為發生火災等緊急險情屬于小概率事件。二是消防法宣傳力度不夠,對消防通道的重要功能認識欠缺。三是違法成本低,停車占用消防通道,只是在造成重大事故的時才承重大法律責任。四是監控手段滯后,現有警力無法全覆蓋。臉盆式電子告知單,在督促、懲戒違法者的同時,以醒目的顏色、電子法律文書起到了宣傳教育的作用,能從根源上減少占用消防車道的行為。
因此,要在創新執法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宣傳,提升監管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參考對策】
第一,加強安全意識教育。通過公益廣告或設立警示牌等形式加強宣傳,讓禁止占用消防通道的宣傳能隨處可見,從而提高司機意識,自覺文明停車。
第二,加大違法行為的監控。督促物業服務公司落實消防監管責任,建議其在小區消防通道前后安裝攝像頭,配合執法部門工作。
第三,提高懲罰力度。執法部門要增加日常巡視,加大懲罰,發現一起,懲罰一起,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建議通過立法的形式,提高違法成本。
第四,創新執法方式。將采取新型“臉盆狀”電子告知單、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簽訂保證書、在車主朋友圈自我曝光違法行為等方式,讓違法車主接受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