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 關鍵詞:公務員考試面試熱點,面試熱點,公務員,衛計局副局長家屬成醫鬧
近日,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人民醫院一名產婦在剖宮產分娩過程中,打完麻醉后發現胎兒死亡。在醫院與產婦協調期間,產婦親屬被指曾在醫院鬧事,對麻醉科及當事麻醉醫生進行“騷擾”。此事其后被知情者發布到網絡上,并稱當事產婦家屬系當地衛計局副局長李煙柱。10月20日10時24分,翁源縣政府網站發布公告稱,10月18日,產婦親屬曾出現過激行為,影響了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產婦正是翁源縣衛計局副局長李煙柱的家屬。(10月20日 澎湃新聞)
@新京報西坡:經調查發現,李煙柱沒有直接參與鬧事,帶頭的是李煙柱的妹妹。目前李煙柱已被停職,原因是“沒有對親屬做好思想勸導工作,影響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醫療安全”。從人之常情出發,我們應該對李煙柱和他的親屬表示同情,畢竟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人世,擱誰都會痛心不已。不過正如幾乎所有的醫鬧事件一樣,每個人都有傷心事,但為了發泄自己的傷心而盲目歸因,肆意侮辱、毆打他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衛計局官員的家屬與普通人相比,本應更了解醫療技術的局限,更了解正當的醫療糾紛解決程序,也就該更知道醫鬧的不可取與違法之處。結果該有的都沒有,依舊以醫鬧收場。醫療系統內部的人走上醫鬧之路,會對社會產生相當惡劣的影響。不明真相的人會想,內部人都醫鬧,可見醫鬧才是出事之后的第一選擇。法律人士和科普人士千方百計宣傳的醫療糾紛正規處理途徑,會更加沒有吸引力。
@人民網蔣萌:談及醫療糾紛,關鍵一點是鑒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現實中,醫院往往自稱“無責任”,病人家屬則認為“醫院治死人”。遇到此類情況,輿論總說應由“第三方權威機構鑒定”。問題是,如今恰恰缺少令人信服的“第三方權威鑒定機構”。在此情況下,如果是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做鑒定,且作出“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患者與家屬常常覺得這是“自己人向著自己人”,不服有關鑒定。究竟誰能給出專業的、中立的鑒定?有人提出,應組織醫療專業人員、社會群眾、新聞媒體,成立一個專門的、有監督力的機構,對此類糾紛進行仲裁。但由誰牽頭、誰出資、如何選拔有關人員又是難題。這種費力未必討好的事,誰能積極參與?在醫患雙方缺乏信任、缺少中立第三方鑒定的背景下,醫患糾紛層出不窮。之所以出現醫鬧,一方面源于情緒激動的患者家屬不當發泄,另一方面則是醫患之間經濟賠償或人道安撫數額談不攏與職業醫鬧唯利是圖、火上澆油。本例中,上級醫院認為胎兒死亡是因“臍帶扭轉”,家屬認為“是麻醉打死的”,旁觀者難斷是非。衛計局副局長李煙柱失去孩子又被停職,印證了人間悲劇與醫患糾紛面前“人人平等”,僅靠“覺悟”不成。
@京華時報王石川:李煙柱的親屬具有雙重身份,是患者也是醫療系統工作人員。作為患者,她有權利維權;作為醫療系統工作人員,她更有責任在法治軌道內維權。原因很簡單,較之普通患者,她掌握著更多的醫療常識,也應該懷有基本的法律意識。從情理上說,她更應該了解醫鬧之害,并對醫生抱有理解之情。如果連醫療系統人員都缺乏節制,變身醫鬧,勢必產生惡劣的示范效應,還能指望醫鬧變少嗎?
當然,這起事件的真相尚需起底。目前可確定的,一是胎兒死亡二是存在醫鬧行為。胎兒究竟是怎么死的,應交由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鑒定。不經鑒定就鬧,是對鑒定機構的公平或專業不信任嗎?如果不信任,又如何讓普通患者相信?
從7月起,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等9部門決定展開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對醫鬧必須依法處理,不管對象是誰。同時,對醫鬧原因必須徹查,依法公正處理,不偏袒任何一方。故此,別把衛計局副局長親屬成醫鬧視為冷笑話,而應該從中感受到依法鏟除醫鬧土壤之迫切之必要。
@搜狐王占利:不難想象,醫患關系緊張,聚眾滋事、暴力傷醫等事件在各地頻頻發生過,并非新鮮事。一些地方為了息事寧人,在面對醫鬧時,只要能夠賠錢息事,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稀里糊涂賠錢。這種和稀泥式的“私了”做法,非但沒有換來醫患關系的改善,反而導致醫鬧事件越來越多。在這起衛計局副局長親屬變醫鬧事件中,不能說當事人沒有一點這樣的動機。
醫療事故的責任認定,是杜絕醫鬧的最關鍵環節。患者死亡,醫院到底有沒有責任?如果的確屬于醫療事故,醫院自然應承擔責任;如果是患者本身的原因或者醫護人員并無過錯,則應當處理醫鬧者。但問題在于,在醫療責任的認定方面,我國在法律和執行層面都存在明顯的短板。目前,我國只有一部并不完善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并未有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法規。此外,一些醫院雖有醫療糾紛處理辦公室,但并沒有獨立于醫院之外的醫療事故認定專家組,導致其公信力受到質疑。
要杜絕醫鬧,當前亟須在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過程中,盡快建立真正中立的第三方鑒定調解與仲裁機構,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醫療糾紛責任認定機制,讓事故雙方在平等地位上說事論理、辨清責任與權益。同時,對于各種各樣的醫鬧行為,不僅要靠耐心細致的調解,也要靠依法依規打擊。如此,才能徹底鏟除醫鬧滋生的土壤,為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僑報網鐘海之:近年,醫鬧事件在中國可謂接二連三上演,不斷有醫務人員被毆打的新聞曝光,甚至還有醫生被逼自縊或慘遭殺害。從常理而言,我們應該對韶關翁源縣衛計局副局長李煙柱和他的親屬表示同情,畢竟一個幼小的生命尚未看一眼這個世界就撒手人寰。衛計局官員及其家屬與普通人相比,應更了解醫療技術的局限,更應了解正當的醫療糾紛解決程序,猶以醫鬧收場,讓普通患者情何以堪?
醫鬧事件滋生蔓延,平添的是醫患之間的仇恨,最終雙方都將是受害者。目前,中國醫患人數比例本就處在失衡狀態,如果醫務人員安全不能被保證,醫療人員捉襟見肘的現象可能再度加劇,那么很多人可能就要面臨無病可醫的悲劇。而本次事件中,醫療系統內部的人(家屬)走上醫鬧之路,會對社會產生相當惡劣的影響,會令人產生“醫鬧是解決醫療糾紛上上之選”的誤判,更加不利于正規途徑解決醫患糾紛。
醫鬧事件頻發,既因醫患之間一直缺乏信任,也因醫患之間在醫學問題上信息不對稱。比如,患者經常認為,既然是醫院就該能藥到病除、起死回生。但他們忽略了醫院之間設備、技術等差異,也夸大了醫生救死扶傷的能力。為堵住暴力醫鬧橫行,中國近年也頻出軟硬組合拳。比如,中國新的刑法將醫鬧入刑,并開辟了醫訴等理性解決問題的渠道。但能否徹底消滅醫鬧,則需要中國在面對醫鬧時做到不特殊化、不留后門。
華圖解析:所謂醫鬧,是指出現醫療事故后,患者以及家屬毆打、威脅、辱罵醫務人員,甚至對醫院進行打砸,且干擾醫院工作正常開展的一種非理性行為。然而一般情況下,都是普通人和醫院之間的糾紛事件,但這次韶關醫鬧事件中,卻是局長親屬成醫鬧,所以說,如果當地管理部門處理不好,很有可能發生更加嚴重的影響。
說實話,產婦辛苦懷胎十月最終迎來的卻是新生兒已胎死腹中的結果,換作任何一個人都難以接受這樣的事實,因過度悲傷而失去理智也無可厚非。但是作為家屬,尤其還是衛計局副局長的家屬,對于醫療事故或疑似醫療事故,更應該知道如何采用正確的方法處理,而不是在胎兒死亡原因的鑒定結果還未知曉前便能一口咬定是因為醫生麻醉致死的,這不禁讓我們心生疑竇,是誰給的他們那么足的底氣要求“吊銷麻醉醫生執業醫師資格證,罷免麻醉科主任,賠償60萬元。”的呢?
其實,醫患糾紛歸根到底是一個醫德人文精神的淪落問題,是一個醫學事故鑒定體系不夠完善的問題。設若醫護人員對患者不是冷漠麻木而是滿腔熱忱,設若醫療事故發生以后不是醫療機構“自己給自己鑒定”而是結果公正、令患者家屬信服,那么“醫鬧”必然就沒有生存的土壤了。
說到底,建立正常醫患關系主要還是通過醫院向患者提供價格合理、良好的醫療服務,加強醫患溝通,提高醫護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因而,《通告》并不能從根本上緩解醫患矛盾及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若要從根本上解決緊張的醫患矛盾,化解醫患糾紛,我們還必須進行更多的制度化建設。
一是要從制度層面上徹底解決 “以藥養醫”,醫院藥品、服務項目不公開不透明等方面的問題;
二是要盡快完善機制,徹底杜絕部分醫生醫德淪喪、以醫牟利、技藝不精等方面的問題,從素質層面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切實維護患者切身利益;
三是要對公民加強進行醫療常識和法制意識方面的教育和引導,盡量使其具有一定的是非對錯判斷能力;
四是在嚴厲打擊“職業醫鬧”的同時,也要做好對患者及其家屬的溝通、撫慰工作;
五是建立獨立于醫療機構之外的第三方調解部門,確保出現糾紛有人管,處理糾紛不影響醫生服務其他患者。
伐樹要伐根,治病須問因。緩解醫患矛盾不能把目光就盯著“鬧”上,否則就會出現無原則的偏袒或有失公允,這樣只會進一步激發矛盾而不是消化矛盾!
2017年元旦、春節臨近,昨日下午,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通報了近期查辦的6起基層領導干部“節日病”典型案例,其中,湛江廉江市和寮鎮食品站主任黃仁軍等人在休閑場所沐足消費1.4萬余元,用單位公款消費,引發熱議。(12月26日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