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廳局:
2009年部分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已揭曉。根據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選聘優秀高校畢業生擔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晉辦發[2006]14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09〕64號)和中組部、人社部、教育部、財政部、團中央《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精神,現就這次公開招聘考試享受加分待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享受加分人員的范圍
參加這次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下列人員可享受加分待遇:
1、參加大學生“村官”計劃的人員;
2、參加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含晉西北計劃);
3、參加大學生教師特崗計劃的人員;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
按照晉辦發[2006]14號和晉政辦發[2009]64號文件規定,上述人員服務期滿經組織考核合格后,3年內(含3年)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在筆試總分中增加5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之后加2.5分,專業測試成績之后加2.5分)。
二、享受加分人員的申報
享受加分人員,從山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部分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請表》,也可到報考單位領表,認真如實填寫表中內容并經相應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在規定時間內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由服務地縣、市委組織部蓋章,并經省委組織部審核蓋章;
2、大學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由服務地團縣委、縣人事局蓋章,并經團省委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蓋章;
3、教師特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由服務地縣、市教育局蓋章,并經省教育廳審核蓋章;
4、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按管理權限由團省委審核蓋章。
加分人員名單,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和人事考試網上公示5天,無異議后確定加分。
三、加分后確定專業測試名單
享受加分的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和加2.5分后的分數與同一崗位的人員一起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原則上按1:5的比例(省文化廳藝術類崗位按1:10的比例)確定專業測試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和加2.5分后的分數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四、加分申報時限
凡符合享受加分人員條件的應聘人員,請于2009年8月28日至2009年9月8日將蓋章后的《部分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請表》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電話:0351-7676038 0351-7676039
附件:《
部分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享受加分待遇申請表.doc》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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