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18:50:38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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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的通知》(浙人社〔2018〕24號)《寧波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試行)》(甬人社發〔2020〕28號)等有關規定,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市級機關資產管理服務中心系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職能是承辦市級機關辦公、住宅用房等各類資產的權證申領、變更、租賃、調配、盤活處置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市級機關公物倉建設、運行、服務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市級機關周轉住房的日常保障,負責自管房產的置換、房改等工作;承擔辦公用房數字化管理平臺的日常信息管理;協助做好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改造項目的實施。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范圍
寧波大市范圍內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素養、敬業精神;
2.符合擬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年齡等任職資格要求;
3.近3年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4.符合事業單位崗位回避的有關規定要求;
5.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三、選聘崗位及要求
| 選聘 單位 | 選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專業及學歷(學位) | 選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 寧波市市級機關資產管理服務中心 | 資產管理 | 專技 | 1 | 負責資產管理工作 | 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會計學、財務管理、資產評估、審計學(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階段為會計學、會計、財務管理、資產評估、審計學、審計專業) | 寧波大市 | 年齡38周歲及以下,有二年及以上資產管理、財會、審計相關工作經歷。 |
注:1.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均截止為公告發布之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試用期未滿,或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區(縣、市)以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拔(聘)或組織調配的人員,在鎮鄉(街道)工作不滿5年或不滿地方和行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1),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需提交材料的掃描件以PDF格式發送至報名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報名資料”,郵件發送后請務必來電確認。
所需提交材料:
①報名表、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②身份證(正反面);
③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工作經歷證明(單位相關合同以及從事相關工作崗位的職責及內容的證明材料);
⑤其他證明材料。
報名郵箱:shentao0207@qq.com,聯系人:沈老師,聯系電話:0574-89292286。
(二)資格初審
選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資格初審,符合選聘條件的,方可獲得復審資格。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三)資格復審
1.選聘單位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2.報考人員需攜帶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寧波市市級機關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001號2號樓)參加資格復審。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4.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數與選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截止報名時間,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數和選聘計劃數比例未達到以上比例的,將取消該崗位選聘。
(四)考試
采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淘汰。面試人員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成績將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https://jgswj.ningbo.gov.cn/)另行公告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入圍體檢對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選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選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選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請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選聘有關信息將及時在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選聘資格。
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聘資格。
4.本次公開選聘監督電話:0574-89292268,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人事處。
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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