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17-03-0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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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民建中央召開兩會提案通氣會,民建中央調研部部長蔡玲介紹,2017年民建中央提交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集體提案38篇,內容涵蓋了經濟、法律和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其中經濟類提案25篇,約占66%。
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辜勝阻表示,今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今年兩會代表委員高度關注如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經濟轉型,如何振興實體經濟,如何更多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序推動去產能,如何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如何構建科學的養老服務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如何推進綠色發展保障民生等熱點話題。

【提案內容】
此次民建中央的提案中,《關于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提案》是在去年民建中央考察調研基礎上提出的。
根據提案,目前我國中小城市發展主要存在三大問題。首先是撤縣設市停滯多年,大鎮設市存在一定法律障礙。其次是,規劃之間缺乏協調和銜接,省、縣、鎮各級政府間存在不同的利益訴求,行政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受經濟和要素制約,很多小城市和城鎮產業支撐不足;不同發展程度的地區存在土地利用不平衡問題;基礎配套設施政府投入比重比較大,多元化多渠道投資體制尚未建立;新生中小城市人力資源不足等。
為此,提案建議,首先加強頂層設計,盡快出臺設市與城市管理體制標準。制定差異化的設市標準,包括“縣改市”及“鎮改市”兩個方面。在無法啟動憲法修改程序的情況下,考慮由人大授權,在撤鎮設市的制度中有所突破,如設置“省轄縣管市”或“副縣級城市”。
根據提案,在浙江龍港、吉林二道白河鎮等第一批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內,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推動設市模式創新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民建中央還建議,科學統籌制定城市空間規劃,以規劃引領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和發展。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綜合規劃,催生和培育中小城市。在城市經濟圈的節點地區重點培育中小城市,發揮聯動作用,引導鼓勵大中城市工業企業向小城市作梯度轉移。
民建中央提出,未來應著力提高人力、土地、資金等生產要素的配置與使用效率。其中,在拓寬投融資渠道方面,制定新生小城市建設融資指引,放寬部分公共建設融資方面的限制,加大對新生中小城市建設融資力度。
此外,民建中央還提交了《關于高質量推進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的提案》和《關于切實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學問題的提案》。
【分析解讀】
相對于已經成熟運轉的大城市群而言,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看上去像是一個道阻且長的新命題,如同培養一個新生兒,孩子越長越大,身上的衣服卻越來越小,這顯然不利于健康發展。表現在城鎮化發展道路上,則是一系列行政管理體制不適應城市發展需求的問題。
推動重點鎮擴權,賦予其相應的經濟社會發展職能,已經成為我國完善城鎮規模結構、釋放經濟增長潛力、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迫切需要。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是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
不過,當下我國一些特大鎮已經具備中小城市的特征,但在城鎮建設方面相對滯后,處于“半城市化”狀態,應該按照中小城市的標準、品質,著力補齊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等方面的短板,不斷提升城市的品質和競爭力。同時,大力發展特色產業,走“產城融合”的路子,實現人才、產業、城市良性的互動。
所以說,加快培育中小城市是必然發展的道路,但如何加快卻是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本身條件來進行重新規劃和定位。如何引導各地重點鎮、縣等發展成為中小城市是其中最大的難題。如何引導人才為中小城市發展提供力量,如何讓中小城市有自身的產業和城市規劃更是重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