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16-07-19 11:19
申論熱點材料閱讀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主要解決“誰來管”和“管到哪”的問題。隨著網絡食品生產銷售新服務業態的進一步發展,相關的問題、矛盾和困難也會愈加凸顯,該《辦法》將根據情況適時補充和完善,最終由行政規章升格為國家專項法規。

昨天發布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簡稱《辦法》),從今年的10月1日開始進行施行。《辦法》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規定了向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對入網食品信息進行登記、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等義務,首次明確各級食藥監部門是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方,也是查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第一執法主體。
模擬題
面對日益發達的網絡食品安全問題,我們應該如何保證網絡食品的安全性,網絡上的食品由于在后方的制作上都看不到,因此在保證食品的安全上有一定的難度性,那么我們該如何保證網絡食品的安全性呢?
由于網絡食品生產銷售的便捷性、入行的低門檻和上線的低成本這三個原因,因此網絡成為銷售食品的一種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為確保這一“互聯網+食品”新生事物比較自由地發育生長,盡快形成一種新的服務業態,鼓勵其在自由生長階段盡快形成規范的服務模式,監管部門對其采取了十分寬容的態度。
這樣做并不意味著政府并沒有履行一定的監管職責,反而來講,這是遵循新生事物成長規律的明智之舉,相當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開明與務實。由于在一定的程度上,這樣的銷售方式是新穎的,因此它所產生的利與弊在初始階段往往很難分辨,如果按照線下食品生產銷售的傳統辦法進行監管,那么這樣新穎的銷售方式容易被扼殺在搖籃里面。
由于網絡食品生產銷售在初始階段充分自由生長,在目前社會誠信、商業誠信相對欠缺的條件下,網絡食品生產銷售模式的弊端也容易放大和蔓延。經過幾年的自由生長,已被放大且快速蔓延的弊端集中體現了以下兩方面。
首先,自由生長已嬗變為“野蠻生長”,導致食品安全、食材衛生、生產加工銷售衛生、生產者健康風險皆成倍放大。提供上線服務的平臺公司盲目擴張,成為網羅劣質食品生產銷售者的“大本營”,致使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完全失控的臨界點。
其次,低門檻甚至零門檻的特點,使得網絡食品生產銷售中,無證、無照經營者不在少數。如此一來,在安全風險陡然放大的同時,又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造成線上與線下同業競爭的極大不公平。由于稅收大量流失,又導致網絡食品生產銷售活動無法納入國家統計口徑。
現在,從政府、生產售賣者到享受線上外賣的消費者,都知曉這一新行當每年形成的市場規模好生了得,且年均增幅多年維持在兩位數以上,但囿于一無證照、二無稅收、三無國家統計、四無行政監管規章,致使“看得見的手”無從對其進行調節、引導和規范。若再不對網絡食品生產銷售進行適度監管,而任由其亂象環生,即使沒有安全風險之隱憂,這一新的服務業態也勢必行之不遠。
客觀來講,食藥監總局發布的《辦法》,雖然開列了諸多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和罰款數量,但處罰是粗線條的,罰款是相對偏輕的。這恰恰說明,政府頒行《辦法》的基本出發點,是兼顧監管的必要性和適度性,在依法加強監管、確保食品安全與保障經營者權益、促進行業發展之間,尋找到一個科學的平衡點。對網絡食品生產售賣暴露的一些苗頭性問題,由于目前尚難以判斷其會否嬗變成突出問題,《辦法》采取了先放一放、看一看的開明態度,以避免因監管過于細密嚴苛,而束縛這一新生服務業態的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