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 10:56:15 社區工作者考試 http://m.bcdbw.cc/shehui/ 文章來源:茂名國家高新區政務網
【導讀】華圖社區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茂名國家高新區政務網發布:2019廣東茂名高新區“候任村(社區)干部”選聘12人公告,2019廣東茂名高新區“候任村(社區)干部”選聘12人公告,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廣東省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工作貫徹落實,著眼于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村(社區)長遠建設需要,進一步壯大我區村級后備干部隊伍,根據《關于全面推進“候任村(社區)干部”制度的意見》(茂組通〔2017〕126號)文件精神,結合高新區實際,決定在我區開展2019年“候任村(社區)干部”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名額
全區專職12名,其中田頭屋村2名、木等村1名、官屋地村1名、河林村1名、米糧村1名、那艮村1名、七逕村1名、南山埇1名、張屋村1名、七逕社區1名、園南社區1名。
二、選拔條件
“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須具備以下八個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政治立場堅定,堅決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模范遵守和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積極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
3.公道正派,作風民主,團結協作,廉潔自律;
4.愿意為村(社區)群眾服務,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的能力強,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強;
5.勤奮工作,任勞任怨,敢于擔當,開拓創新;
6.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候任社區干部”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8.戶籍須在本村(社區),非戶籍人員須在本村(社區)居住一年以上,并經過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同意方可參加選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選拔:
1.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2.有組織和煽動群體性事件,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煽動、串聯、威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等違反《信訪條例》的行為;
3.有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
4.有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的行為;
5.被判處刑罰的;
6.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7.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未經處理、處理未完結或者處理完結未滿5年的;
8.“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與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系的;
9.其他不宜選拔為“候任村(社區)干部”的情形。
“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與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由鎮黨委集體研究審批,從嚴把關。村(社區)現任計生專干已按現任村干部管理,不再推薦為“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
三、選拔程序
1.推薦人選。采取組織推薦、黨員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三種形式進行。組織推薦即鎮黨委或村(社區)“兩委”推薦“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黨員群眾舉薦即黨員或群眾以個人名義或聯名形式向村(社區)黨組織推薦“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個人自薦即由本人向鎮黨委或村(社區)黨組織進行自我推薦(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5日17時30分)。
鎮黨委報名地點設在七鎮組織辦公室,聯系人:潘天娥,聯系電話:13727779526;村(社區)黨組織報名地點設在各村(居)黨群服務中心。
村(社區)黨組織對“候任村(社區)干部”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鎮派出所、紀委、計生、綜治維穩等部門意見。資格審查后,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基礎上,對照選拔條件,經村(社區)班子聯席會議研究,按不少于擬配備“候任村(社區)干部”職數的2倍確定推薦人選(2019年9月20日前)。
2.組織考試。由區黨政辦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鎮黨委負責組織考試、統一公布成績,采取“筆試、機試(電腦操作)、面試”等形式進行考試,由鎮紀委全程監督,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機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按崗位公布考試成績,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 筆試時間 | 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 |
| 考試地點 | 七逕中學 |
| 機試時間 | 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11時至12時 |
| 考試地點 | 七逕中學 |
| 面試時間 | 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時開始 |
| 面試地點 | 七逕中學 |
3.考察人選。鎮黨委根據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派出考察組采取入戶調查、實地考察、個別談話等方式對人選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和群眾認可度進行考察,形成考察使用意見(2019年10月10日前)。
4.確定人選。鎮黨委根據考察情況,按照每個村(社區)應配備名額,由鎮黨委會議集體討論確定“候任村(社區)干部”人選,在村(社區)范圍內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候任村(社區)干部”。
四、工作期限及管理
“候任村(社區)干部”任期與每屆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任期同步,“候任村(社區)干部”聘期不得超過兩個任期。“候任村(社區)干部”參照村(社區)“兩委”干部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候任村(社區)干部”的“辭職辭退”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五、待遇補貼
“候任村(社區)干部”補貼標準每人每月2000元。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拔堅持標準,規范操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和違法違紀等行為,若有弄虛作假和違紀違規等行為,一經查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668-2762848。
茂名高新區黨政辦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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