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13:49:12 社區工作者考試 http://m.bcdbw.cc/shehui/ 文章來源:泰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導讀】華圖社區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泰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福建三明市2017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50人公告,福建三明市2017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50人公告已經發布,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至5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報名地點:三明市梅列區崇桂新村86幢508室(東新四路江濱路口龍泉大廈)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聯系人:曾先生,聯系電話:0598-8238822。 ,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三元、明溪、清流、寧化、建寧、泰寧、將樂、沙縣、尤溪、大田縣(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的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等四部門《關于組織實施2017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通知》(閩民建〔2017〕6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組織實施2017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招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募計劃
今年省里下達我市統一招募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50名,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區)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建設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招募名額安排:明溪縣3名,清流縣、建寧縣、泰寧縣、將樂縣各4名,大田縣5名,尤溪縣、寧化縣、沙縣各6名,三元區8名。(詳見附件1)。
二、招募方式和原則
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報名參加招募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崗位所在地縣(區)、鎮(街道)生源的高校畢業生。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7年本市12個縣(市、區)生源的本省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社區從事工作;二是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于溝通,有較強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三是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四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9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4月10日至5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地點:三明市梅列區崇桂新村86幢508室(東新四路江濱路口龍泉大廈)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聯系人:曾先生,聯系電話:0598-8238822。
(2)郵寄報名。用快遞郵寄報名材料,信件到達時間不得超過5月4日,并請報名人員于5月4日前本人及時與市民政局工作人員電話核實信件是否到達報名處。
3.表格下載
報名前可登錄三明市民政信息網(www.smmzj.gov.cn)、三明市人社局(公務員局)(www.smsgwyj.gov.cn)網站或福建省民政廳網站(www.fjsmzt.gov.cn)下載并填寫《三明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
4.證件材料
報名者需提供:
應屆高校畢業生:(1)家庭戶口本、本人身份證;(2)近期同版一寸照片3張;(3)就業推薦表;(4)應屆畢業生須經畢業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高校就業辦在《三明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報名登記表》(附學習成績單)上簽署意見后參加報名;(5)獲得省部級、市級(含校級)、院(系)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6)團員證或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7)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以低保證件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憑證為準。(第5、第7項沒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家庭戶口本、本人身份證;(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3張;(3)就業報到證;(4)畢業證書;(5)獲得省部級、市級(含校級)、院(系)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6)團員證或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7)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以低保證件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憑證為準。(第5、第7項沒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報名材料除報名登記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復印件。
5.報名要求
報名者要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文件,填報具體志愿服務社區,并對所提交的信息真實性負責,若所填信息與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經查實后,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三)審查考核
1.資格審查。5月5日—5月10日,市民政局按照招募條件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考核。5月11日—5月31日,由各有關縣(區)民政局、人社局(公務員局)視報名情況組織考核。具體考核要求按照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考核工作的通知》(明民〔2009〕76號)和各有關縣(區)《實施方案》執行。
(四)組織體檢
1.體檢。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組織體檢。體檢人選根據各有關縣(區)考核情況、按招募崗位人數與備取人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負責通知。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2.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招募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候補人員按照考生考核情況依次遞補,并進行相應的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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