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姜穎) 從國家公務員局獲悉,11月9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部長令,公布了《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近日,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機關負責人就《辦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提問。
國家公務員局負責人在談到對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如何處理時提到,《辦法》為報考者提供了專門的法律救濟渠道,如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取消錄用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考生“刷人數”五年內禁考公務員
北京晨報訊(記者王海亮)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按違紀違規行為的輕重,將分別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5年內禁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三個層次的處理(見圖)。其中5年內禁考一欄中將此前熱議的“刷人數”行為包含其中。
《辦法》規定,如果在考試過程中公務員協助作弊,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組織、領導有組織作弊或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給予開除處分;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徇私舞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正在建立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信息庫,力爭做到違紀違規考生受罰期間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
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取消錄用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提出申訴。
新聞背景
三年1605例考生違紀
近年來,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規模不斷擴大,全國每年考試錄用10萬余名公務員,有近500萬人參加考試,報考對象從以應屆高校畢業生為主擴大到社會各類人員。2006年至今,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共發現了1605例違紀違規行為。其中,2009年中央機關招考即發現了93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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