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10:21:42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出了!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經發布啦,考生可點擊下方鏈接進行查看公告詳情:
一、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及職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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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問:報考法院、監獄、強制戒毒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么?進行體能測評么?
答: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含森林公安)的,要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報考法院、監獄、強制戒毒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不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
報考法院、公安(含森林公安)、監獄、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均需進行體能測評。
三、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在了解了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后,接下來就是進行緊張的備考了,成功的關鍵是有效的備考!
四、河南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下列關于行政許可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A. 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B.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C. 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應當公開
D.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答案】C
【解析】《行政許可法》第五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 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因此,選擇
C 選項。
【拓展】
A 項:《行政許可法》第六條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B 項:《行政許可法》第八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D 項:《行政許可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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