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10:15:1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重要消息!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表已經發布了,還沒有看到的考生趕快點擊下方的鏈接進行查看吧!
一、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各地區職位表下載
| 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 | ||||
| 鄭州 | 洛陽 | 新鄉 | 信陽 | 平頂山 |
| 開封 | 許昌 | 安陽 | 濮陽 | 三門峽 |
| 焦作 | 商丘 | 周口 | 漯河 | 駐馬店 |
| 濟源 | 鶴壁 | 南陽 | 總職位 | |
二、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析
| 2021河南省考職位熱度分析> | 2021河南省考各地市崗位情況分析> | 2021河南省考職位檢索> |
三、河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針對考生報名咨詢比較集中的問題,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政策規定和招考公告,現統一答復如下:
問:年齡如何界定?
答:考慮到疫情對公務員招考的影響,按照中組部的統一要求,我省2020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年齡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即: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是指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部分人民警察職位要求30周歲、25周歲以下,分別是指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河南公務員行測模擬題練習
租客小趙經房東老張的同意,將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個臥室以800 元/月的價格租給小劉,小劉在租住期間,擅自拆除門窗造成了價值 10000 元的房屋損毀。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小劉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趙追償
B. 小趙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劉追償
C. 小趙、小劉應分別賠償老張 6000 元、4000 元
D. 小趙在支付 6000 元賠償后,可向小劉追償
【答案】B
【解析】根據題干可知,房東老張與小趙之間形成房屋租賃關系。經老張同意,小趙將房屋轉租給小劉。老張是出租人,小趙是承租人,小劉為第三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題目中, 小劉在租住期間致使房屋毀損。因此,承租人小趙應當向出租人老張承擔賠償損失。因小劉也負有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并且是小劉的行為導致房屋損毀,故小趙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后, 可以向小劉追償。因此,選擇 B 選項。
| ↓↓↓↓2024年省公務員考試筆面產品推薦↓↓↓↓ | |||
|
2024公考 面試禮包 |
2024省考 面試課程 |
2024面試 職位保護 |
2024面試 紅領培優 |
相關內容推薦: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遞補公告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補錄公告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補錄公告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錄取公示|錄用公告
貼心考公客服
貼心專屬客服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
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