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3:49:14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北京公務員考試官網已經在官網發布了2021年北京京考公告,想要報考北京公務員的考試可以先點擊下方圖片查看公告詳細信息。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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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為什么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北京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北京市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租客小趙經房東老張的同意,將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個臥室以800 元/月的價格租給小劉,小劉在租住期間,擅自拆除門窗造成了價值 10000 元的房屋損毀。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小劉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趙追償
B. 小趙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劉追償
C. 小趙、小劉應分別賠償老張 6000 元、4000 元
D. 小趙在支付 6000 元賠償后,可向小劉追償
【答案】B
【解析】根據題干可知,房東老張與小趙之間形成房屋租賃關系。經老張同意,小趙將房屋轉租給小劉。老張是出租人,小趙是承租人,小劉為第三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題目中, 小劉在租住期間致使房屋毀損。因此,承租人小趙應當向出租人老張承擔賠償損失。因小劉也負有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并且是小劉的行為導致房屋損毀,故小趙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后, 可以向小劉追償。因此,選擇 B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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