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2:38:46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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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發(fā)布!2021年北京京考公告詳細內容已備好趕緊來了解一下詳細信息吧!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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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需要參加體能測評嗎?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對考生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需對考生進行體能測評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租客小趙經(jīng)房東老張的同意,將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個臥室以800 元/月的價格租給小劉,小劉在租住期間,擅自拆除門窗造成了價值 10000 元的房屋損毀。據(jù)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小劉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趙追償
B. 小趙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劉追償
C. 小趙、小劉應分別賠償老張 6000 元、4000 元
D. 小趙在支付 6000 元賠償后,可向小劉追償
【答案】B
【解析】根據(jù)題干可知,房東老張與小趙之間形成房屋租賃關系。經(jīng)老張同意,小趙將房屋轉租給小劉。老張是出租人,小趙是承租人,小劉為第三人。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題目中, 小劉在租住期間致使房屋毀損。因此,承租人小趙應當向出租人老張承擔賠償損失。因小劉也負有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并且是小劉的行為導致房屋損毀,故小趙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后, 可以向小劉追償。因此,選擇 B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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